梁振英在一二年於灣仔會展舉行的香港特區第四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率領官員進行宣誓,由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監誓。
無人反對 仍作有效
首先宣誓的梁振英以普通話讀出誓詞,但最後一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梁卻讀漏了「香港」兩字,變成「特別行政區」。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根據本港法例,宣誓者必須一字不漏讀出誓詞,但即使未有跟足誓詞,只要沒有人提出反對,而監誓者亦接納,該宣誓依然有效,而梁振英宣誓後並無人提出質疑。
擁有法律背景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宣誓時只要向效忠對象展示出忠誠,即使誓詞中有甩漏亦可視為完成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