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收賄助出千 竹館副經理入獄

【本報訊】麻雀館副經理收取上司七萬五千元賄款,以協助內地詐騙集團將麻雀牌換成「暗碼麻雀」,並縱容集團出千「搵食」,早前承認一項收賄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角色重要,行為損害公司聲譽,判他入獄八個月,另須向僱主賠償七萬五千元。

涉款7.5萬 判全數賠公司

六十五歲的被告陳俊安,又名陳偉良,現報稱退休。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七月至十月六日間,收取上司方富雄七萬五千元利益,以協助調換百樂麻雀娛樂公司(下稱百樂)的麻雀牌。

辯方求情指,被告胞妹案發前確認患癌,他為賺錢協助妹妹,明知不對仍鋌而走險;辯方指被告並非主謀,只是接受上司方經理的利益,而方在東窗事發後已燒炭自殺身亡,事件實屬悲劇。

對於控方要求被告將賄款全數賠給公司,辯方表示不同意,指公司或因案收到宣傳效果,難判斷事件對公司是好是壞。不過,裁判官不認同辯方說法,認為聲譽和公平性對麻雀館尤其重要,下令被告將全數賄款賠予公司。

案件編號:KCCC 352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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