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涉違港鐵例 郭永健拒認罪

【本報訊】工黨副主席郭永健於今年四月十七日聯同他人,在港鐵九龍塘站內抗議港鐵加價,期間涉嫌不遵從港鐵職員指示,即停止使用揚聲器及離開車站,以及未獲港鐵批准下派單張及貼紙,因而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郭身為活動負責人事後被港鐵票控兩罪。郭昨於粉嶺法院應訊,案件排期於十二月廿一日轉往屯門法院開審。

被告郭永健(廿九歲)昨應訊時不認罪,庭上辯稱港鐵職員當天沒有清晰指示他們停止行動,反而只顧疏導人潮及乘客,而且過往他也曾作出三至四次同類抗議,都未被檢控,認為在站內抗議早已獲得默許。郭又指政府身為港鐵大股東,港鐵範圍相近於公共空間,今次港鐵檢控猶如剝奪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而工黨李卓人、社民連黃浩銘等人亦有到庭聲援。

案件編號:FLS 12224-1222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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