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回歸十九年仍未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胡國興昨日被問到如果當選,在任內會否推動廿三條立法時,他指廿三條立法並非立即要做的事,但認為本港有責任立法,指立法「唔使驚」,若不自行立法或會有不良後果,並指「有人同你立法,就仲曳,一定危險好多」,若有人把國安法或尋釁滋事罪等內地法律引入香港,將會更悲慘,「自己同自己人立法係公道好多」。
胡國興指出,整本《基本法》只得廿三條是講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原意是通過法律防止分裂國家,強調這是唯一一條正式條文保障國家。對於本港已回歸十九年,他認為廿三條仍未立法是不妥當,還指就廿三條立法「唔使驚」,「唔知舊陣時啲人搞乜嘢」,普通法已有類似條文,廿三條要求訂立相關法律防止分裂國家及洩露國家機密,普通法中亦有提及叛國,「叛國當然係做間諜出賣國家機密等等,又或者你做漢奸,嗰啲又係抵死」,有必要防止這些事,他舉例指英國的法律較本港嚴格,在英國執石頭掟女王已屬叛國,香港以石頭掟人就只屬普通襲擊。
他又警告,若不為廿三條立法,或會有不良後果,「有人同你立法,就仲曳,一定係危險好多」,若把國安法或尋釁滋事罪等內地法律引入香港,將會更悲慘及不能為港人接受,倒不如在港人自己的法律框架下商討,達成大多數人共識而立法,一定能採納港人意見及保障港人核心價值,「最少立法會坐喺度嗰啲人同你係一樣o架,你受咁嘅法律,佢都係受咁嘅法律o架咋」。但他承認廿三條立法可能並非立即要做的事,可以在諮詢後才做,指若沒有融洽、和諧的社會就難以成功,「如果搞得掂政改,你咩都搞得掂啦」。
另外,被問及現時本土派回潮崛起宣揚港獨,倘若成功當選後會如何處理時,他表示,港獨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基本法》第一條已列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故認為港獨是違憲及不可行,但不知道提倡港獨的人有甚麼理念和內容是甚麼,至今仍未有機會見到他們,希望這些人解釋給他聽,「可能我會話畀佢聽你嗰個唔係港獨嚟都唔定呢,我唔知」,他又指自己包容,不明白不代表反對,有道理就會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