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港兩地都有貧困長者違法被罰,但執法機關的處理手法大相逕庭。香港食環署「鐵面無私」對倒水落坑渠的七旬老婦開出罰單,因無力繳交千多元罰款,婆婆急得即場哭起來。無獨有偶,一名八旬港翁為幫補生計做水貨客,因為帶了多件未完稅毛衣過關而被捕,由於「一年三犯」,本來要負上刑責,但深圳檢察院念及他家貧、年事已高又沒有犯罪前科,最終豁免起訴。
兩地的處理手法大異其趣,正好體現「法律不外乎人情」這句老話。沒錯,上述兩名長者都犯了法,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站在執法機關的角度,「揸正」來做合理合法,但合理合法並不等於合情,兩宗案件的性質並不嚴重,而且兩人都是家貧工作而犯事,深圳當局法外開恩,體現執法人員體恤百姓,更凸顯香港食環署冷酷無情,存心跟基層過不去。
無可否認,內地法制並不如香港健全,人治色彩仍然濃厚,但有些時候,有權不用盡,有法不使盡,未嘗不是好事。畢竟,有頭髮無人想做癩痢,哪有七、八十歲的老人家不想留在家裏享清福?只是現實生活不容許,才無奈從事卑微工作賺取微薄的薪金幫補。中港執法人員的檢控準則大不同,折射出的是官老爺有沒有同理心,是不是執政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