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郵政45萬賠償 前職員候判

【本報訊】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在一二至一五年在職時,串謀兩名舊同學寄出逾三千封掛號郵件往歐美及中東等地,之後訛稱有超過一半寄失,並指各郵件內均載有一支約值五百元的派克(Parker)原子筆,再提供假收據等向香港郵政申索,從而詐騙賠償逾四十五萬元。但其實該「派克筆」只是值五元的原子筆,同學更指「(賠償)利潤幅度比iPhone大」。三人昨於區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收押至周五判刑。法官直斥首被告如郵政「無間道」,明言判監是唯一選擇。

被告依次是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陳嘉祐(卅一歲)、無業曹碩恒(卅一歲),及電腦系統分析員伍俊諺(卅三歲)。法官指首被告犯案長達三年,又斥責他利用工作上得悉的「灰色地帶」處心積慮犯案,是始作俑者。

曾商用「易網遞」犯案

案情指三名被告合謀在一二至一五年期間,把逾三千封掛號郵件寄出,後作出郵件查詢,當獲知有一千六百多封屬遺失後,遂訛稱內含數百元的派克筆,成功騙得賠償。他們更欲進一步「食大茶飯」,曾探討利用賠償額高達一千元的「易網遞」犯事之可能性。

案件編號:DCCC 8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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