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經紀危駕被裁罪成

【本報訊】私家車男司機涉嫌超速駕駛撞倒一輛電單車,令車上一對夫婦受重傷,他事後承認「駕駛不在良好狀態的車輛」罪,但否認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案罪,辯方並欲傳召現已退休的工程師盧覺強任專家證人,但遭法官否決盧的專家身份。男司機受審後昨於區院被裁定罪成,收押至十一月一日判刑。

控方透露,卅四歲被告梁正聰,在金融公司任職經紀,月入十萬元。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十月駕車途經西九龍公路時超速,從後撞倒一輛電單車令其向前滑行百多米始停下,車上夫婦受傷。

盧覺強昨亦有到庭旁聽。早前在審訊時他曾踏上證人台證明其專家資格時,承認沒有接受道路交通意外重組的正式訓練,惟他曾就交通意外重組舉行講座,亦就此課題擔任專家證人達七十五次,最終法官否決他出任專家證人。法官昨亦在裁決時解釋,指盧未曾接受交通意外重組的訓練,故不接納其專家身份。

案件編號:DCCC 46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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