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巴籍聲請漢機場做黑工,與物流公司東主同被捕。假難民做黑工問題禁之不絕,警方及入境處前日在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亞洲空運中心外,截查一名在物流公司工作的巴基斯坦籍男子,揭發他是持「行街紙」的酷刑聲請人士,身懷一張已報失的身份證,遂將他拘捕,該公司男東主亦被捕。消息稱,有人今年五月利用拾獲的身份證申請職位獲聘,其僱主聲稱:「個個南亞人都差唔多樣!」不知他使用他人身份證。另入境處一連兩日共拘捕十二名黑工及兩名僱主。
被捕巴基斯坦籍男子(廿一歲),今年一月偷渡來港後提出免遣返聲請,居於土瓜灣鴻光街一單位。消息稱,他聲稱今年五月在葵涌區拾獲一張屬於巴漢的身份證,其後利用該張身份證,應徵一間物流公司的職位,後獲聘任職運輸工,負責上落貨物,月薪逾萬元。警方聯同入境處前日下午展開一項代號「冠軍」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在機場亞洲空運中心外發現該巴漢形迹可疑,於是上前截查,在他身上檢獲一張屬於他人的身份證。
消息稱,該身份證今年五月已報失,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行使他人身份證及違反逗留條件,將他拘捕。該物流公司的男負責人(卅三歲),亦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被捕,他聲稱:「個個南亞人都差唔多樣!」並不知該巴漢使用他人身份證。至昨晨六時許,探員將被捕巴漢押返其住所搜查,逗留約半小時後,再將他帶返警署扣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行動仍然持續。
另外,入境處一連兩日展開代號「曙光行動」行動,搜查十二處住所、廚藝教室、地盤、工廠、展覽館、餐廳及排檔,共拘捕九男三女黑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黑工的僱主,年齡介乎廿一至五十二歲。據悉,被捕黑工分別違反逗留條件和以旅客身份從事僱傭工作。入境處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及罰款三十五萬元。高等法院曾就此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