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規劃用途,住宅地變倉地!元朗土地違規使用,過去不時被揭發,最近元朗大棠便有人透過地產經紀將數幅位置偏遠的住宅用地當作倉地出租,面積由一萬平方呎至一萬五千平方呎不等,月租開價一萬五千元至四萬五千元。本報記者佯裝有意承租與經紀及業主聯絡,對方不斷表示相關用地「無問題」,又指即使有政府人員巡查,亦能提供地方「走鬼」,可將貨物轉移至另一幅用地,避開巡查。規劃署發言人證實,相關用地的經常用途為住宅用地,未曾批准作「貨倉」或「露天儲物」等用途的規劃許可申請。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相關政府部門巡查不足,導致部分新界用地「無王管」,促政府增派人手,正視問題。
「萬幾蚊有萬幾呎,真係好抵租!」近日有人在元朗大棠街頭張貼宣傳單張,上面簡單寫有「倉地大量」四字和電話號碼,狀甚神秘。記者日前致電對方佯裝有意承租,一位黃姓地產經紀表示,有關倉地以「超抵價」出租,並不斷邀約記者「睇地」。
記者隨黃到有關用地視察,發現位置偏遠,由元朗市中心出發到大棠,再由公庵路附近一個路口而入,約廿分鐘車程才能到達。現場所見,該處面積近六萬平方呎,並無鋪設英泥,其中約有一萬五千平方呎用地被鐵板及鐵閘圍起,仿似一個露天儲物倉地,以一萬五千元出租,「呢幅地有水有電有鐵閘,啱晒你用嚟做倉。」
不過,當記者質疑該用地是否符合規格時,黃即含糊其詞,只「拍心口」表示不會有問題,又指該處近六萬平方呎空地,均由同一名業主持有,可以「幫到手」,「到時有咩事,業主會出嚟頂,有人嚟巡,咪『走鬼』去第二度囉。」黃指,承租後可與業主商量,當有政府人員前來巡查時,可用吊車將貨物運至業主名下其他空地,以避過巡查,「好平啦,啱啱有一幅都係萬五平方呎,我收佢四萬五蚊租呀,前幾日先簽(約)。」業主其後亦有現身,指租金只會愈來愈貴,着記者快點「扑槌」。
「唔啱唔緊要,畀你睇埋我呢幅啦,細細哋,呢幅原本我買嚟養鴿玩吓。」黃見記者猶豫,突由中介變業主,介紹另一幅聲稱由他本人持有的約一萬平方呎空地。記者從閘門而入,內裏有兩間用作養鴿的小木屋、建築廢料、兩部剷泥機和兩間正在搭建的磚屋。黃更透露正申請用電,準備將磚屋獨立出租,「如果你係租嘅話,我咪叫人入嚟,夾走晒啲垃圾囉,你留番兩間鴿屋畀我得啦,租金你想畀幾多咪畀幾多囉。」
就有關出租倉地,規劃署發言人指,相關用地共涉及七個地段編號,均被劃為「住宅(丙類)」地帶,即「屋宇」及「分層樓宇」屬經常准許用途而毋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而「貨倉(危險品倉庫除外)」及「露天儲物」用途並非經常准許用途,或須向城規會申請。發言人稱,城規會未曾批准涉及上述地段用作臨時「貨倉(危險品倉庫除外)」及「露天儲物」等用途的規劃申請許可。
「政府有責任維護土地用途,唔係話唔夠人手就由得佢。」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批評,近年新界發生多宗被指違反土地用途的個案,顯示相關部門前線人員不足,導致巡查不果,促請當局增派人手,確保新界土地發展合乎法定規劃用途。
記者其後表明身份致電黃姓經紀,對方否認經營倉地出租,強調從未試過帶準租客參觀有關用地,又指大多從事一般樓宇買賣。持有該幅住宅地的其中一名冼姓股東昨接受本報查詢表示需了解事件,暫不作回應。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