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僱主約法三章 免外傭洩私隱

社交平台直播殺入外傭界,令僱主人心惶惶,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憂慮,直播風氣蔓延下,會構成僱主私隱外洩,建議僱主聘請外傭前,要與外傭約法三章,清楚列明不能在家中直播及鬼祟偷影家中情況。

她指出,未有直播功能前,已收過不少外傭以手機疑洩露家居及幼童私隱的個案,包括有外傭趁僱主外出時,偷着僱主靚衫,及睡在主人房床上擺甫士影相,然後上載社交平台,以及有外傭偷拍多張僱主幾個月大的兒子下體相片,隨後被揭發。

違協議可交法庭判決
她表示,僱主遇到此情況,通常選擇立即解僱外傭,部分會選擇報警。她解釋前者,僱主需補一個月代通知金及一張回程機票,後者則由法庭判決,若勝訴,除毋須補償外傭外,還可防止被「反咬一口」,但僱主就要花時間去處理,兩種方法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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