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係律師嘅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阿鼎),喺參加年初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曾被指摘只係受聘於企業,唔係執業律師,唔能夠上庭打官司。翻查資料,其實阿鼎已經做番執業律師,佢接受查詢時話「啲友之前亂咁噏,依家一嘢粉碎」,唔通阿鼎好介意被人話佢唔係律師?
阿鼎話,佢喺六月已經離開有關企業,七月加入律師行做番執業律師,用行動證明自己嘅資格。佢話,法律界人士都好清楚件事,指摘佢嘅人係無知,至於未來接幾多案件,就要睇吓時間兼唔兼顧到,但一定會以議會工作為重。
阿鼎又提到,佢早喺擔任區議員前,已經做過執業律師,仲打過司法覆核案件,嗰時代表部分早年被停職嘅警員,嘗試透過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紀律聆訊嘅決定,但後來上訴庭以訴訟過咗時限同不能追溯過去嘅原則,判警員敗訴。
卓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