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收緊發電廠排污上限

【本報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影響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為進一步改善情況,港府昨日頒布新一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收緊發電廠於二○二一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

2021年起實行

新的三項污染物排放要求較上一份技術備忘錄分別收緊百分之八、百分之三和百分之六;至於新備忘錄亦預測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於二○二一年的用電需求較上次預測的二○二○年用電需求,分別下降百分之二點四及百分之一點四。

環境保護署表示,新一份名為《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六份技術備忘錄》,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備忘錄提及把電力行業於二○二一年及以後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七千零八十噸、二萬零五百三十噸和五百五十噸,較上一份備忘錄收緊幅度更大。

鑑於發電行業在二○一四年於該三項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的五成三、三成三和一成七,故政府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上限,有助改善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素。

該署又指,由於中電及港燈均準備興建新發電機組,故該署在掌握更多有關機組的預計啟用時間資料後,明年會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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