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同行保證金 補習老師監8周

【本報訊】畢於於香港大學的中年男補習老師,前途光明卻屢屢犯案淪為積犯,今年七至八月間再次犯案,分別向另外三名補習老師訛稱正要為其兒子聘請老師,藉此從三人手上騙得「保證金」合共一千零五十元。

「堂堂港大畢業 點解唔改」

他早前承認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昨在沙田法院判刑時質問他「堂堂港大畢業,點解唔去改?」終判他入獄八星期以示懲戒,並下令他賠償事主所有損失。

四十歲被告楊嘉傑過往有六項包括盜竊、爆竊等案底。裁判官質問他為何不知悔改,斥其行徑接近「混帳」,被告稱早前任職補習老師期間須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相等於半個月補習收費,因感妒忌故犯案。裁判官建議被告日後可「自己搞網站」賺取中介費,又勸戒他要珍惜自己,不要再犯。

案件編號:STCC 386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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