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城繼續追究獲律政司撤控「放生」的「康橋之家」原院長兼社工張健華!繼警方部署再起訴張後,藝人蕭芳芳擔任會長的護苗基金昨亦要求律政司詳細交代撤銷起訴原因及對張再作出檢控,並認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應永久撤銷其註冊社工資格。備受千夫所指的張健華則繼續提出不同辯解為自己開脫,依然堅稱自己才是「受害人」,當初保持緘默而不作辯解則歸咎是受警方誤導所致。張昨晚亦表示要向女事主道歉,「我講對唔住唔係因為我做過」,而是因為他向傳媒披露了女事主太多私人資料。
張健華兩年前被控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但律政司今年五月以受害人無法作供為由撤銷對張的控罪,引起社會極大回響,多個智障人士家長組織、社福機構及工會要求律政司再次起訴張。四名立法會議員包括邵家臻、郭榮鏗、張超雄及楊岳橋昨亦發出聯署信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要求與楊會面釐清為何撤控、有何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及有關律法改革委員於○九年提出《刑事法律程序中的傳聞證據》的立法進度。
此外,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昨晚指,對案中受害人權益未得到保障和公義未能彰顯感失望,他指殘疾人士院舍的設立是為需要受保護的殘疾人士提供住宿及照顧,作為院長如作出欺負及侵犯舍友行為,絕對不能容忍。
至於事件主角張健華,兩年前被捕時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近日接受傳媒訪問時卻一再開腔為自己辯解,包括指警方找到的紙巾染有其精液是因他夢遺,女事主翻垃圾桶留下其DNA等等。本報昨晚接觸到張,他辯稱當初「保持緘默」是被警方連番誤導,兩次錄口供時均是警員要求他保持緘默,否則會「好麻煩」、「花錢請律師」,他更聲言個多月前已就其案件向投訴警察科投訴。
至於對紙巾上的精液的解說有不同版本,一時說是夢遺、一時說是打飛機(自瀆),張指,當初準備辯護口供時,辯護律師指若說「夢遺」,便要聘請法醫,他無錢請法醫,才改用「打飛機」,絕非有心欺騙。被問及其追討訟費的行為最終引爆事件,他有否後悔時,張揚言自己是無罪之人,追訟費是「天經地義」,未料受千夫所指,甚至有家歸不得,「我覺得自己好委屈,屋企人都唔畀我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