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穎妤告壹傳媒侵犯相片版權

【本報訊】壹傳媒早前聲稱獲得兩張退休法官王見秋女兒王穎妤的「生B照」,並透過旗下刊物《壹週刊》和相關網頁發放有關相片。本身是大律師的王穎妤昨委託律師行就事件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壹傳媒旗下公司,以及未經她授權而向壹傳媒提供有關相片的人士,指眾被告複製她的相片,是侵犯了她擁有的相片版權,她要求高院頒令,禁止眾被告發放有關相片及發布與該相片相關的「機密資訊」,並要求眾被告交出侵權物品,並要賠償她損失。

原告王穎妤,三名被告依次是負責壹傳媒網頁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壹週刊》出版商壹週刊廣告有限公司,及未經原告授權向壹傳媒提供有關相片的身份不明人士。

求頒令禁複製相片及發放

入稟狀指稱,原告擁有涉案兩張相片的版權,三名被告複製涉案相片,並侵犯了原告的版權。原告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阻止三名被告複製涉案相片及透過互聯網發放涉案相片,以及阻止被告發布與涉案相片的有關的機密資訊。原告又要求高院下令三名被告交出侵權的物品,當中包括侵犯原告版權的複製相片和包含上述機密資訊的文件。原告並向三名被告索償,但未有透露具體金額。

案件編號:HCA 27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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