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時的表現,媒體已記錄在案,不是他們抵賴或道歉便可解決。除非香港解散整個立法會,否則若這兩人可進入立法會當議員,將是香港民主、香港政治徹底破產。建制派或泛民或其他的立法會議員接受他們,與他們一起享受納稅人供養的高薪厚祿,他們本身便已失去政治道德、政治原則,愛國愛港也好,民主公義也好,全部都變成謊言。不守着國家民族和社會的道德界線,他們不配做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
在立法會這樣表現,梁游二人已公開地侮辱國家民族,不可掩飾,不可辯解。當前餘下的,一是香港社會大眾與中央政府一起阻止他們再宣誓就任,二是香港與中央要找出適當的相關香港和內地法律對他們治罪。香港地區用香港法例,香港以外地區用中央法律和中央政府與外國政府協議下應用的中央法律。
任何理由都不能容許讓梁游的行為逃脫法律責任、道德責任,在大是大非面前,只有中國人與非中國人之分。中央政府正清洗政府官員、人大和政協中有外國國籍和居留權者,內地亦有法例懲治侮辱國家與民族的行為,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怎可容許公開侮辱國家民族的人當上立法會議員?這已不是選票輸贏的問題,而是國家尊嚴、法律尊嚴,是原則性的問題,不是有多少票支持便可決定。對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這是一個清楚的考驗,考驗過不了,人民便要有關官員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