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直斥近年接連發現多個社福機構高層獲發大額獎金,薪酬待遇甚至比公務員好,質疑社福機構在社署整筆撥款制度下,壓低前線員工的薪酬,薪酬制度「肥上瘦下」,認為若不糾正問題,會導致前線員工流失,要求社署監察及規管受資助社福機構「肥上瘦下」的問題,並規定機構的薪酬制度與公務員薪級表看齊。
工會幹事邱智恆昨指出,工會最近曾向保良局、鄰舍輔導會及路德會等社福機構查詢員工薪酬報告及獎金紀錄,發現都曾向高層發放大額獎金及津貼,例如保良局社會服務部於二○一三至一四年度以現金津貼名義向高層發放約九十萬元津貼,其中三名總幹事每人獲近十萬元,但向該會社工了解,表示社工級別並沒有類似津貼。
邱指鄰舍輔導會於去年向所有在職員工發放相等於一點七個月工資的工作獎金及八千元定額獎勵金,發現有總幹事收到十八點五萬元工作獎金,但入職一年的合約福利工作員,則只有兩萬多元的工作獎金,兩者相差十多萬元。
他又指路德會的行政總裁一三至一四年度獲七萬多元職務津貼,助理總幹事及副總幹事則共獲十二萬元津貼。工會向路德會查詢後,獲解釋並非只有高層才有津貼,但工會質疑向前線員工如護理員發放獎金,是因為招聘困難。他亦批評,大部分機構的薪酬制度與公務員薪級表脫鈎,例如根據路德會的薪級表,社會工作助理起薪點是每月一萬八千幾元,頂薪點為三萬零幾元,但政府薪級表中,前者為二萬零幾元,後者三萬九千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