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逾十八萬僱有菲傭的僱主,財政負擔可能加重。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繼單方面向本地菲傭中介公司提出自動在新合約加入不用抹外窗條款後,原來還曾於上月底,提倡香港勞工處規定本港菲傭僱主,須每月向菲傭支付一千零三十七港元膳食津貼。有關建議一旦落實,菲傭的基本薪金加上膳食津貼,月薪合共達五千三百四十七港元,本地僱主將百上加斤。不少本港菲傭僱主反對建議,有人更表明會因而放棄聘用菲傭,又質疑此舉變相向菲傭提供「雙重膳食津貼」,勢掀更多爭拗。
據外電報道指,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副領事Alex Vallespin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於上月廿七日與香港勞工處進行定期會議時,曾建議勞工處改變現時容許僱傭雙方自行商討收取現金膳食津貼或由僱主提供膳食的安排,硬性規定僱主要向菲傭支付一千零三十七港元膳食津貼。若建議獲落實,菲傭的每月工資變相由現時每月四千三百一十港元,加至五千三百四十七元。
Alex Vallespin解釋,大多數菲傭的早、午、晚三餐都喜愛吃米飯,雖然現時大部分僱主向菲傭提供免費膳食,惟不少外傭投訴指她們只獲提供麵類、餅乾或吃剩的食物。不少菲傭認為應將膳食津貼,變成僱主必須支付的款項。但他承認暫未能成功游說勞工處接納將菲傭膳食津貼納入薪酬建議,會在日後雙方例會上繼續重提有關建議。
香港外傭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稱,日前已聽聞菲律賓當局有關建議,直言膳食津貼現時是由僱主及菲傭彈性商討,若改為硬性規定僱主支付,將令香港僱主非常反感。徐解釋指,現時不少僱主為菲傭提供的每日三餐在家膳食,隨時值五十至六十港元,總價值遠超膳食津貼的金額,形容建議等同「雙重膳食津貼」,「到時僱主要畀膳食津貼,但仍要提供三餐」,預料部分僱主會嫌僱用菲傭太麻煩,考慮不再聘請菲籍傭工。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亦反對有關建議,「如果一齊食飯好難額外再畀津貼,日後只會掀起更多爭拗。」
不少本港的菲傭僱主不滿菲方提出的新建議,其中,聘用菲傭一年的郭先生直言,約千元膳食津貼已佔現時菲傭基本月薪四分之一,「人工都加唔到咁多啦」,擔心一旦開此先例,將來會陸續增收其他費用,屆時或不再聘用菲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