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府將24小時監控媒體

【本報綜合報道】泰王逝世後,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上周五宣布,政府會廿四小時嚴密監控各媒體發布的新聞資訊,要求所有媒體只能發放經由官方渠道發出的重要新聞,否則將面臨法律懲處。

禁止轉播社交網傳聞

國家廣播電視與通訊委員會宣布,已成立專門的審查部門,廿四小時監察國內所有電台、電視台和網絡媒體。所有傳媒機構必須遵守政府規定,查核廣播內容是否準確及合法。

當局同時禁止轉播在社交網流傳、未經證實或違法的新聞資訊,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將立即刪除報道,並依照電腦管理條例予以嚴懲。

委員會又規定自本月十四日起,泰國網絡電視透過Youtube轉播時,必須配合政府電視台的專題新聞報道,為期三十日,直至政府另行頒布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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