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參與營運的港怡醫院,預計明年首季投入服務。惟醫院建築工程中「判上判」的四判分判商指工程次承判商拖欠工程費,要四判自行墊支物料費和工人薪金,要求向次承判商索回二百多萬元費用。
涉嫌被拖欠款項的「四判」毅豐冷氣工程負責人蔡先生和合作承辦該工程的「三判」中港太平洋有限公司(中港)陳先生,昨日召開記者會交代事件。蔡先生稱其公司負責港怡醫院的地下風喉通風工程,工程在去年十一月展開、預計為期一年。蔡先生聲稱先後為該工程支付五百多萬元,包括工程高峰期三至五月、每月約三十名參與工程的員工薪金,惟次承判商只透過中港支付約二百六十萬元。蔡先生稱曾因此事喝清潔劑自殺,現希望申索的金額可償還借錢給他的家人,和正被材料供應商追討的約三十多萬元。協助蔡先生的工黨副主任郭永健呼籲次承判商和蔡先生會面,協商還款。
次承判商回應查詢時稱「中港從未提出要求分判工程」,即蔡先生的公司沒有和次承判商簽約。次承判商又指中港當初未有完成工程,最終次承判商要另請人員完工,涉款約二百萬元,現時已按合約計算和中港的最終結算額,待中港回覆。爭議亦應按合約處理,不排除將來經獨立第三方判決。
港怡醫院發言人回應稱事件沒有影響工程進度,港怡醫院與涉事的兩間承辦商無合約關係,故不宜評論,但就該工程糾紛表示關切,已要求相關承辦商跟進和解決蔡先生及其公司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