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燒校斬人 虎爸判感化

中年「虎爸爸」眼見兒子在今屆中學文憑試成績未如理想,歸咎於學校教學不善,竟致電學校「開火」,爆粗及恐嚇要到學校放火及斬人,「見一個斬一個」。他早前承認三項刑事恐嚇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接受感化十二個月。裁判官訓斥他說:「人生唔係只係得成績,人格都好緊要」、「你搞好自己先搞個仔啦!自己都唔識反省走去責備人」,裁判官最終雖判他感化,但警告他若對妻兒「郁手郁腳」,定必改判他監禁。

任職地產經紀的五十一歲被告黃初四,於今年九月五日下午,在十三分鐘內三度致電兒子所讀的中學,爆粗投訴校方教學不善,更恐嚇副校長及其兩名秘書:「你信唔信我來學校斬人」、「我會放火燒學校」、「我會攞把刀見一個斬一個」,副校長等人受驚遂報警處理。

被告早前已認罪,辯方律師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控制不了情緒才犯案,被告明白自己行為極不可取,亦不為社會所接受,現已深感後悔。律師強調被告無心理問題,冀法庭勿判監,否則被告會失業。

官問被告「你細個讀書好叻o架」

裁判官溫紹明翻看感化官及心理專家等報告後,認為被告的悔意僅流於表面,更質疑被告是兒子問題的源頭之一。溫官當庭問被告:「你細個讀書好叻o架?」被告答他曾考到頭三名。溫官追問:「你讀到博士?」被告表示讀過夜校。

溫官接着苦口婆心告誡被告:「人生唔係只係得成績,人格都好緊要。」繼而連珠炮發訓斥被告說:「你諸多推搪係咩人格?為自己搵藉口又係咩人格?考第一有乜嘢用?學校操行攞A又點呀?你搞好自己先搞個仔啦,自己都唔識反省走去責備人。」溫官最後判他感化,但警告他需遵照感化官指示,必要時需參與社區活動及接受心理和精神科治療。被告離開法院時,向記者表示他明白裁判官責備他是為他好,他不知道透過電話鬧人也會犯法,承諾日後不會再犯。

案件編號:ESCC 283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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