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巴士迷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了年輕三歲的男網友,兩人因有共同興趣而結為好友,但巴士迷自十六歲起的三年間,先後三度在住所摸男網友下體,並拍攝其下體照。兩人其後疏遠,巴士迷威脅將對方裸照放上網以求見面,他被警方拘捕後聲稱,曾摸網友下體逾百次。他早前承認非禮、刑事恐嚇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五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二十個月。
辯方替現年廿二歲的被告張汝杰求情時向事主道歉,並指事主已原諒被告,兩人仍為朋友,曾一同外遊「睇巴士」。辯方又指,被告擔心失去現時在新巴的站長工作。
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指事主感到羞恥,學業和社交受到影響,但不願接受心理輔導;被告的背景報告則透露他患亞氏保加症。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案中無用暴力,摸事主下體時間亦短,惟雖然事主已原諒被告,但報告可見事主遭侵犯後受到傷害。
案件編號:DCCC 6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