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母男友涉逼飲尿 男童:諗起都想嘔

【本報訊】男商人被指於一四年至去年四月協助女友照顧她的十一歲兒子時,涉嫌多次虐待該男童,男商事後被控虐兒等共四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受害男童供稱,被告小便後逼令他飲尿,形容飲尿滋味「依家諗起都想嘔」。

否認是母教唆指控

四十一歲被李錦志,被控兩項故意襲擊兒童、一項故意虐待兒童及一項故意忽略兒童罪。控方透露,現年十三歲、在港讀中一的男事主在事發後接受檢驗,醫院確認其陽具有瘀傷。控方播放事主與警方的錄影片段,事主供稱被告是其母男友。一四年某天,被告帶他到運動場跑步時怪責他跑得慢,用手打他的頭。其後事主向母親投訴,被告得悉後在事主家對他踢肚、踢背及叉頸,「好似踢波咁踢」。

至去年四月十二日,事主母親有事返內地,託被告照顧事主,惟被告因不滿事主曾向母親投訴,遂逼令事主脫衣全裸,然後以「不求人」打他下體。被告在小便後,逼令他喝下兩杯馬桶內的尿水,並用手機拍攝過程,又吐口水到事主臉上。事主形容,現時「雀仔(下體)撳落去會痛」。同日,被告帶他到籃球場射波,被告抵達後卻離去,將事主獨留兩小時。事主後來因膝傷被學校社工查問時,透露曾被虐打一事。辯方盤問事主指,被告從沒有虐打事主,質疑事主所有指控是其母親教唆,事主皆否認。

案件編號:FLCC 3401/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