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恐嚇襲擊判囚向佑上訴押後判

【本報訊】商人向華強的二十九歲幼子向佑,去年九月十九日晚因不滿的士司機欲拒載,取出回鄉證以證自己是「向華強個仔」,又稱父親是「全香港最大家族龍頭大佬」,威嚇司機「去到目的地你就死」之餘並拳打對方。向佑受審後今年七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三罪成立,判囚半年。二十九歲上訴人向佑昨於高院上訴,要求推翻兩項襲擊罪的定罪以及減刑,法官聽取控辯陳詞後,押後判決,期間他續准保釋。

上訴一方的上訴理據,主要針對的士司機證供的可靠性,上訴人代表律師陳詞指司機與上訴人爭執時,亦有施襲,上訴人的驗傷報告可佐證。因此,原審裁判官在斷案時,應該考慮上訴人是合法自衞的可能性,惟官沒有解決此問題,故定罪存有疑點。律師又指上訴人事發時根本沒說過「向華強個仔」、「全港最大龍頭家族」等話。

案件編號:HCMA 39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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