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申報租賃權益
七十一歲被告曾蔭權,首項控罪指他在一○年十一月至一二年一月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於商討及批准涉及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三項申請時,並無申報他與該公司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豪宅單位的租賃進行商議,以及無向行會申報,其妻在一○年十一月代表夫婦倆,向黃的公司支付八十萬元人民幣。
次罪指他在一○年十二月至一一年七月,建議將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轉交考慮根據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予以提名時,無申報他在上述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租賃權益,及無披露何周禮是該單位的室內設計師。本案除在今日提訊外,下周二(十月十一日)亦會再作提訊。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