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懸賞殺警」被告判社服

【本報訊】入境事務助理員於旺角暴動後,在其facebook留言「懸賞殺警」,不料遭廣泛流傳,他之後報警訛稱其帳戶遭黑客入侵,但其後承認說謊,事後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他早前已認罪,昨被屯門法院判處社會服務令一百小時。裁判官斥責被告的留言易令群眾感厭惡,並告誡他日後要小心網上的言行。

裁判官告誡小心言行

被告朱衡知(卅歲)透過律師求情指,被告的妻子患產後抑鬱,案發時其八個月大兒子亦因患上罕見的鎖骨骨折,須長期接受物理治療,加上社會問題頻生,使他彷徨疑惑之下愚蠢犯案。裁判官關注被告會否因本案失去工作,辯方透露被告自今年二月涉案後已被停職,將面對紀律聆訊。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而且受家庭問題影響才犯案,加上他事後遭網上言論攻擊,也須向精神科求診,故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警方於旺角暴動後接獲情報,指有人於二月九日在facebook留言:「…立此存照,以後邊個組織打死一個死差佬,我就捐一萬俾(畀)佢地(哋)」。被告其後到警署報案,稱其帳戶遭盜用,自己從沒發布涉案訊息,惟警員要求被告簽署口供時,他改口承認撒謊。

案件編號:TMCC 214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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