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信興追討蒙民偉遺孀巨款遭剔除

【本報訊】已故「電器大王」蒙民偉於一○年去世後,他創立的信興集團旗下公司於一二年入稟,指他生前擅自挪用公司的八億七千二百多萬元,向其遺產作出追討。信興於一四年再興訟指蒙民偉的遺孀王蓓芬,於知情下接收其中二億八千萬元,另向王本人追討有關款項。高院昨下令剔除信興針對王本人提出的訴訟,信興向蒙民偉遺產追討八億多元的訴訟則不受影響。

法官指,從信興多年來的紀錄可見,蒙民偉生前視信興資產如私產,而且用錢闊綽,認為該筆錢是蒙民偉從其私人戶口提取給王,即使金額巨大,王也沒有理由要去懷疑該筆款項來源有問題。法官裁定,信興對王的指控缺乏證供與理據支持,故下令剔除信興針對王提出的訴訟。

案件編號: HCA 664/2012, HCA 17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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