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兩周年,有人在金鐘招魂,有人在魔鬼山掛起「我要真普選」直幡,頗具象徵性。佔領雖然失敗,但魔鬼已經放出來,香港不再是過去的香港。
往事不堪回首,佔領之亂是香港的一場浩劫,最大的損害不是經濟,而在法治。一方面,違法達義、不守法絕對不等於不尊重法治的謬論流傳,香港不斷滑向暴力示威的深淵;另一方面,港府遲遲沒有撥亂反正,四十多名佔領搞手被放虎歸山,至今逍遙法外,以致這些搞手有恃無恐,一個比一個氣燄囂張。繼政治主教為自己未能成為佔領烈士而「羞愧」,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表示不怕坐監,只怕判社服令洗廁所;「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亦揚言自己一早被預約拘捕,可惜等極都等不到被起訴;捲入黑金案的李卓人笑稱政府預約拘捕完全是做騷,實質上無心執法,事關律政司根本「唔夠料砌佢哋」。
他們說錯了嗎?沒有。港府最叻欺軟怕硬,商戶哪怕佔道超過一呎,也要受到懲罰,反觀佔領行動霸佔街道七十九日,港府因懼怕搞手背後的外部勢力而束手無策,警方及律政司你推我讓,大有一拖了之之勢。退一步說,就算這些人被起訴,最終也可能因為「未夠料」而放生。檢控「唔夠料」當然是假的,當局「唔夠膽」就千真萬確。
港府何只老虎屁股不敢摸,連老鼠都怕得要死,佔領期間有近千人被捕,承擔法律責任的僅一百多人,而且大都是社服令、緩刑等,不痛不癢。違法幾乎沒有成本,還能名利雙收甚至做立法會議員,香港不亂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