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與的士司機有糾紛的心臟及內科名醫紀寬樂,今年四月深夜時分在中環置地廣場外,要求一輛「冚旗」的士接載他,但遭的士司機拒絕,他隨即拳打的士車尾箱洩憤,司機聞巨響落車,發現車尾箱有兩處凹痕,遂報警求助。紀其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名,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控方決定撤銷對他起訴,准他改以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法庭下令他需賠償八千五百元的士維修費。
現年四十四歲的紀寬樂,曾任保良局董事會總理,他的醫務所於一四年喬遷到中環時,陳寶珠及「拉姑」狄波拉等多位城中名人亦有到場祝賀。控罪指,紀於今年四月十六日在中環畢打街置地廣場地下外,無合理辯解而損壞涉事的士車尾箱。案件於本月十五日首度提訊時,紀向法庭申請押後兩星期,以便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案件昨日再提訊,紀獲准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他同意案情後,獲控方撤銷起訴。
案情指,案發當晚約十一時許,司機李次港(六十六歲)將的士停泊在上址路邊,當時的士標明「暫停載客」。紀要求李接載他,但被李拒絕,雙方爭執起來。紀之後走到車尾,用右拳敲打的士車尾箱,李聽到巨響落車,檢查後發現車尾箱有兩處凹痕,於是報警。警誡下,紀承認曾敲打車尾箱,但否認損毀的士。當時在場一名外籍女子目睹紀看似醉酒,並跟李爭執,但該女子看不到紀敲打車尾箱。由於李是向車行租用的士,車行事後花了八千五百元維修車輛,紀需向車行負責人賠償有關維修費。
紀以往也曾因的士而惹官非,他於○三年在醫院做完手術後駕車回診所,於窩打老道與一輛的士輕微碰撞,事後被法庭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該名的士司機事後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成功向紀取得一萬多元賠償。紀在小額庭的覆核聆訊期間,披露了的士司機聘請的公證行正受廉政公署調查,被指披露受廉署調查人身份,結果被廉署控告,但是他結果獲判無罪。
案件編號:ESCC 29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