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妥善處理非原居民村

橫洲事件令全社會關注棕地問題,這是可以理解的事。棕地問題是一個大課題,更是一個富挑戰性的難題,毋庸置疑。棕地作業由鄉事派主導,利益千絲萬縷,導致反對派質疑存在「官商鄉黑」的勾結。經此一役後,政府既然堅稱一萬七千個公屋單位必會終極到位,意味棕地問題必須解決。

棕地問題要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條件下得以解決並非易事。除了與土地有關的法例規管之外,環保及交通運輸的法例也不能忽略。政府在規劃興建公屋及發展新市鎮時,要秉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原則,考慮多種因素,如環保交通、綠化環境、兼容居住就業、城鄉共融及保育農地等。

所謂合理,指的是制訂政策過程中涉及的公眾諮詢,必須聽取全部持份者的意見。鄉事、地區人士、非原居民的住戶、環保及保育組織等各方面的利益,都應該受到重視,要取得合理平衡。

橫洲公屋計劃的所謂「先易後難」原則,被輿論批評三條非原居民村的住戶代表沒有被政府「摸底」,很多人被蒙在鼓裏,直到被突然通知全村將被拆卸,才知道「命運已定」。

政府不講理,居民情緒波動。有當村老一輩居民在村裏住了七十年,想在村內終老,其情可憫。近日居民發起「抗滅村」車隊遊行,誓保家園。亡羊補牢,政府應該由局長出面,與居民接觸,磋商合理拆遷補償及必要的易地安置,這才是合情合理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