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前妻楊福娥與幼女陳慧慧的資產分配爭議案,昨於高院續審,南豐集團董事張沛權繼續作供,張支持陳慧慧的說法,稱當年陳廷驊間接注資一百五十億元入陳氏控股及把該公司股份交給陳慧慧,是要把該些財產送給她,且可省逾二十億元遺產稅。
代表楊福娥的律師質疑陳慧慧對該筆財產的前後說法有衝突,一時說是饋贈,一時又說是代家族持有,而張是出於對老闆陳慧慧的忠誠,才在庭上替她「作古仔」。張否認指控稱:「代家族持有都可以為百分百屬於佢自己,我唔認為有衝突。」
張昨供稱陳廷驊雖常說「我要公平對待我嗰兩個女」,但他在九九年開始成立及間接注資入陳氏控股,將股份全交陳慧慧,楊福娥及陳慧芳○三年發現該公司存在,楊更質疑陳慧慧要獨佔該公司,陳廷驊才要陳慧慧將公司交回給他。張又稱陳慧慧多次表明該公司股份「不當作是自己的,是代家族持有」,她又說若陳廷驊指示她如何處理那些資產,她會照做,而陳廷驊也相信若提出要求,她會交出股份。
案件編號:HCA 173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