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郵差透過手機程式結識女網友後,企圖騙財騙色,訛稱可為她介紹港、台、日、韓嫖客,並可為她作「床上動作指導」,但要對方支付「試鐘費」,豈料女網友原來是放蛇警花,郵差因而墮入法網。他早前承認兩項企圖促致他人成為娼妓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考慮到他只是受欲望驅使才犯案,判他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許世基(三十九歲)深感後悔,已從事件中得到教訓。他過往品格良好,和家人關係融洽,是家庭經濟支柱,事件源於他的自私和自我控制能力薄弱,他願意接受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認同被告背景良好,他過去二十年來一直努力做好郵差的工作,只是受欲望驅使才犯案,並非受任何組織指使,認為案件屬單一事件,故判他社服。
案情指,被告和放蛇女警去年十月八日透過手機交友程式SayHi相識後,被告聲稱可介紹工作給她,指在酒店接待三名嫖客便可賺最少六千元,並教她將客人當成男友或「一夜情」對像便可。被告又問女警會否為客人口交,女警稱未試過,被告即提出可教她,而她通過測試後才可接客。
兩人去年十月十四日在朗豪坊見面,被告稱可為女警介紹嫖客,他會從中收取五百元佣金。被告又稱會教女警服侍客人,但要她支付「試鐘費」。兩人前往時鐘酒店期間,埋伏警員借故截查被告。警方後來拘捕被告,警誡下他稱一時貪玩,只想識女仔性交,其實沒客人可轉介。
案件編號:KCCC 24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