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地契大限陳茂波斥危言聳聽

【本報訊】港人擁有的業權會在二○四七年後自動失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發表網誌,明確表示以上說法毫無事實根據、危言聳聽,提醒本港一些持有物業的小業主,不要輕信上述傳言,以免在錯誤資訊影響下,出售自己物業,甚至招致損失。對於有提議要求政府現在立即啟動,為所有二○四七年到期的地契續期,陳茂波直指「不切實際」,強調港府絕對有經驗及能力,在適當時候處理相關續期工作,市民毋須對當中的不確定性過慮。

陳茂波以《「大限」之說沒有理據》為題發表網誌,指於早前立法會選舉期間,有候選人以「二○四七年後」作選舉議題,其中包括二○四七年後的土地契約續期問題,留意到坊間的討論,存在誤解和謬誤。

適當時候處理續期工作

陳茂波指出,《基本法》表明香港特區成立之後期滿而無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會由特區自行制訂法律和政策處理,而港府成立以來,公開出售的土地,年期一般也是從賣地當日起計五十年,而非從一九九七年起計五十年,換句話說,特區成立至今賣出或批出的土地,除非是短期租約或特殊用途契約等,否則土地年期全部已超越二○四七年;而處理期滿地契續期時,年期亦一般為五十年,同樣已超越二○四七年。

他特別提及,對於一些論者、甚至候任立法會議員,在無事實根據下危言聳聽,臆測特區政府日後會根本地大幅改變現有政策,「實在莫名其妙」,強調港府絕對有經驗及能力,在適當時候處理續期工作。

對於有提議要求政府現在就立即啟動為所有二○四七年到期的地契續期,陳茂波認為此舉「不切實際」,因為現在至二○四七年還有超過卅年,要早卅年進行續約,有違契約定下期限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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