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均告林鄭月娥吳克儉

香港培正中小學知名校友兼前校董、有「電子大王」之稱的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指培正校監陳之望虛報學歷,昨親往高等法院入稟提出五宗民事訴訟,分別控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營辦培正的香港浸信會聯會之會長莫江庭牧師,以及兩間上市公司。顧指陳虛報學歷令誠信成疑,故要求法庭頒令,要林鄭月娥將陳「搣柴」取消其太平紳士資格、吳克儉及浸信會撤銷陳的校監職位、兩間公司則要撤銷陳的獨立非執董職位。顧更要求莫牧師要為維護陳而公開道歉,以及禁止陳在浸信會任職其他職位。

據原告顧明均稱,他是以香港市民及培正舊生暨前校董的身份提出訴訟。捲入事件的陳之望則為培正校監,亦身兼多項公職或身份,包括國民黨港澳總支部常委。原告在入稟狀中分別指出,陳去年獲林鄭月娥委任為太平紳士;吳克儉身為教育局局長,有責任確保學校校監職位由合適人士出任,而莫江庭牧師作為浸信會聯會會長,也對培正校監人員有相同責任;兩間被告公司太平洋網絡有限公司和新天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則分別委任陳之望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以及核數委員會、報酬委員會等職位。

並控告牧師兩上市公司

原告指出,陳之望對外公布的學歷,包括○七年在愛爾蘭 European University of Ireland (下簡稱EUI)取得博士學位,但原告追查後,於愛爾蘭教育部門的報告和當地傳媒報道中,發現EUI被廣泛指為未獲當局許可批准營辦的「文憑工廠」。至今年八月,他終獲愛爾蘭政府回覆確認,EUI未獲愛爾蘭政府認證,無權頒發學位。

原告稱,由於陳虛報學歷,對其誠信構成影響,故不適合出任太平紳士、校監及獨立非執董職務。原告先後聯絡各被告闡述問題,其中林鄭月娥並無回應,教育局則回覆指出任校監並無學歷要求,莫牧師更發出公開告示去維護陳,而兩間公司則不作回應。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撤銷各被告對陳的委任,並下令陳不可在香港教育界任職,或在浸信會出任管理職位。原告特別要求莫牧師要為維護陳而公開道歉。

陳之望:不在港 不知情 不回應

顧明均昨上午入稟後,下午在酒店舉行「慶祝」陳之望連任校監的「酒會」,出席者包括廿多名培正校友。顧指陳涉嫌虛報學歷涉及刑事,因此無向陳提出民事訴訟,但稍後會報警,若警方不受理便會考慮提出私人檢控。顧又指曾邀請陳和浸信會聯會代表到場,對方選擇不出席。對於顧明均的指控,陳之望昨回應表示現不在港,亦不知案件情況,故不作回應。

案件編號:HCA 2333-23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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