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旬老婦於去年接獲冒充中聯辦職員的來電,訛稱老婦捲入內地欺詐案,老婦事後向一名佩戴偽造香港警察委任證的女子交出廿萬元。該名女子得手後再度上門收錢,結果被捕。她事後稱自己也是電話騙案的苦主,詐騙集團更聲稱「國家有任務畀你」,派她到老婦住所收文件。審訊後,她於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洗黑錢罪和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罪成,法官昨斥被告的說法是張開雙眼的謊言,判她入獄三年。
控罪指,被告曾献娣(三十一歲)於去年七月廿四日及廿九日,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洗黑錢,以及管有假文件。辯方求情稱,本案是「騙上騙」,被告本身亦遭騙去二百萬港元,她有意向本案事主賠償,但無能為力。
法官指,一般電話騙案的犯案者在奸計得逞後會逃之夭夭,但本案被告聲稱被騙後,反而相信騙徒指示,向八十二歲的事主下手,又食髓知味再到事主居所犯案。法官強調不會猜測被告犯案原因,但直言被告在案中角色不輕,判被告入獄三年,又下令將拘捕被告時檢獲的五千元歸還給事主。
案件編號:DCCC 1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