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立法會選舉的最大變化,是主張本土和港獨的人當選議員,這便帶出兩大問題:一是立法會議員需宣誓效忠《基本法》,若有人拒絕宣誓,是否應否決其立法會當選議員的身份呢?二是他們宣誓後,若公開宣傳港獨主張,是否應同樣取消他們的立法會議員身份?
當然,這兩大問題的關鍵是誰去否決。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若不宣誓便不是立法會議員,不宣誓便不能行使立法會議員的權責,連工資津貼也不獲發放。第二個問題是他們已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以違反宣誓來剝奪其立法會議員身份,相信會是由立法會議決。若以簡單多數票來解決應容易,但分組點票,由於直選部分,非建制議員的票數相差不大,未必容易開會通過;即使通過,他們亦可以司法覆核來求翻案。與此同時,建制派議員乃至普通市民也可以入稟法庭,以港獨主張違反《基本法》和與立法會對《基本法》的效忠宣誓牴觸來控訴。無論如何,這會造成立法會內外的紛爭,主張港獨的議員必然糾纏施壓,或表現出其勇武行為。
在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工作之時,便首先遭遇這樣的政治問題。建制派議員與新的立法會主席若是迴避問題,讓這些議員可隨意宣揚港獨主張,公然破壞立法會的傳統與法理基礎,便足以把立法會變成議員任意胡為的場所;作為國家機器,立法會也顯然失去功能,重複且加強上一屆立法會的無能無力。
禁制港獨與否,是新一屆立法會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