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已於本周日結束,廉政公署截至當日為止,共接獲六十五宗投訴,較對上一屆的三百四十三宗大幅減少逾八成,其中可追查個案達四十八宗,佔整體投訴的七成。不過,據知由於候選人尚未呈交選舉申報書,預料日後接獲的投訴可能會有所增加。
今屆選舉接獲的六十五宗投訴中,以涉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的舞弊行為,包括賄選等指控較多,達四十一宗,其中可追查個案為三十宗。另外廿一宗投訴涉及《條例》內的非法行為,即包括虛假陳述等指控,其中可追查個案為十七宗。餘下三宗涉其他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的指控,當中一宗屬可追查。
廉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政策,廉署一般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但強調廉署非常重視選舉的公平和公正,在處理所有有關涉嫌觸犯條例的投訴時,廉署必定按照既定程序依法跟進,以確保選舉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