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尋日建議政府出錢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中心),向消費者提供免費嘅初步法律諮詢服務,調解及仲裁消費糾紛。其實成立中心係一個更具成本效益嘅方式去處理糾紛,點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就發聲明,話現時有唔同解決消費糾紛嘅渠道,所以關注成立中心嘅理據,仲話涉及嘅資源可能好龐大,擔心會有人濫用添!商經局咁快就落定閘話擔心中心支出龐大,莫非局長蘇錦樑(Greg蘇)事前已經研究過?莫非政府慳錢比解決市民消費爭議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