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婚事告吹「冇理由同人買大床」男追女6200床褥費

中年男子前年與女友買定大床褥計劃「拉埋天窗」,床褥並送抵女友家,豈料情海翻波婚事告吹。男子更指稱為顧及其「男人的面子」,不欲床褥由另一男士享用,遂向女方討回,但床褥已「被處置」,惟有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床褥原價,再加運費及訴訟費共六千多元,但申索失敗。男子再向高院上訴同敗訴,法官昨判決時指他在審訊時承認結婚大床應由男方付錢,裁定床褥是饋贈之物,維持原判。

上訴人胡文良(下稱胡),答辯人是他前女友丁躍雁(下稱丁)。胡去年八月興訟,指丁拒絕歸還一張「睡安寧」四呎半乘六呎三吋的床褥,要求丁賠償床褥原價五千元、運費四百元和其他相關費用八百元,共索償六千二百元。案件今年二月在小額庭審訊時,胡指床褥是在前年七月購買,原價五千元,但當天推廣價僅五百元,連同運費及雜費是由他支付。胡指稱並非將床褥送給丁,但他家無位,才放在丁家。去年三月,二人分手,他遂興訟追討金錢。

否認計較 反指女方不懂禮節

年近四十歲、任職測量員的胡文良昨在家中受訪,不欲樣子曝光的他表示,床褥在婚姻中別具意義,現時婚事告吹,「冇理由同人買埋張大床」,這樣道德上和面子上都說不過去,才決意要求取回。

胡又指拍拖時,送給女方的鑽戒電器,他全都無要求歸還,只求取回床褥,故不認為自己是斤斤計較。相反他指女方不交還床褥,才是不懂禮節。胡又憶述與前女友的情史,他指兩人前年相識,十分投契,「啲偈傾卅年都傾唔完」,很快發展成情侶,並達至談婚論嫁的階段。案中的床褥,他更是排隊十二小時,才能以一折的「筍價」買到。後來二人因在生育和新居問題出現分歧,最終「婚都結唔成」。對於現時申索失敗,胡表示雖不開心,但尊重法庭判決。

高院法官昨在判詞指,認同小額庭判決,指胡在作供時也承認結婚大床應由男方支付,裁定該床褥是胡送給丁,故維持原判。法官又指胡只用了五百元買床褥,無論如何,他亦無權申索五千元的原價;另外胡亦承認因自己家中無位擺,同意將床褥放在丁家,故丁亦毋須承擔運費。

案件編號:HCSA 2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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