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兒科醫生馮宜亮被指治療咳嗽、輕微發燒的十個月大男嬰時,涉嫌混合處方兩種類固醇藥物、藥物過量、沒有通知家長、以及不適當處方抗生素等合共九項專業失德指控。醫務委員會昨續召開紀律聆訊,控方質疑馮宜亮提交的初級偵訊委員會陳述書、證人供詞及上次聆訊口供中,有多少是確實記憶、多少是推斷,馮回答「冇人可以記得五年前嘅嘢」,稱自己「零記憶、零估」,是解讀自己當日所寫醫療筆記作供。聆訊未畢。
案情指,馮宜亮於二○一○至二○一一年間,治療十個月大、有咳嗽及輕微發燒徵狀的男嬰時,診斷他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同時處方兩種類固醇,男嬰服藥後嘴唇曾有近一分鐘變藍及暈眩。控方昨表示,馮在收據診斷病症一欄寫支氣管炎,質疑他只告知男嬰母親其子患傷風、咳嗽,根本沒有提及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
馮表示,不肯定有否用急性毛細支氣管炎此正式病名,但強調有指出男嬰氣管有問題。馮回應聆訊小組委員的相關提問時,稱自己在腦海中有診斷結果,然後處方藥物。
雖沒有寫出診斷,但聲稱憑他當時醫療筆記列出的男嬰症狀,包括咳嗽加劇、胃口變差及病人年齡等,肯定男嬰當時確診急性毛細支氣管炎。
馮又指出,處方類固醇時有告知男嬰母親,處方三日分量是安全及沒有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