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南豐家族爭產案 陳廷驊幼女准引新專家報告

【本報訊】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前妻楊福娥於六年前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幼女陳慧慧在家族成員分配財產時,誤導父母和違反信託責任,並向幼女索償,案件將於九月廿一日開審。被告陳慧慧一方昨透過律師指楊福娥在一○年入稟時,已缺乏精神行為能力,申請就此事引入新的專家報告;原告楊福娥一方反駁指,楊當時仍能打麻雀,具有精神行為能力。法官最終批准被告的申請,並准許原告作出回應。

指母一○年已失精神行為能力

楊福娥於一四年嚴重中風,現已失去精神行為能力,無法出庭作證,要由訴訟監護人代表她繼續訴訟。法庭早前准許楊在中風前已準備好的誓章和證人供詞呈堂,以傳聞證供的方式作為原告的證據。被告則指楊其實早於一○年已缺乏精神行為能力,故申請引入相關的專家報告。原告反對,指法庭若批准有關申請,原告也將會提出反駁證據。

法官最初亦擔心雙方若將爭議的範圍擴得太大,案件未必可在三周後如期開審;更指若等到法庭有判決時,楊或已離開人世,將會十分不幸。不過,法官最後覺得新爭議的範圍有限,批准被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 173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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