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大年初一晚發生的旺角暴亂案,其中同被控一項暴動罪的兩男一女昨於區域法院提訊,三人不認罪,法庭將案定於明年二月六日開審。控方表示將傳召廿名警員證人,證供將關於緝捕及證據方面,亦會呈遞兩段由警方拍攝的片段及四段無綫新聞片段,但不會傳召新聞機構職員作供。控方另會呈遞第三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辯方則指會爭議有關會面紀錄,及案中涉案者身份。
三名被告依次是女子許嘉琪(廿二歲)、麥子晞(十九歲)及薛達榮(卅二歲),控罪指三人於本年二月九日,在彌敦道北行線近豉油街參與暴動。三人續准保釋。
法官一度疑惑控方如何證明各被告參與其中,控方回應指出,各被告在現場被捕,控方並舉例指有被告曾向警察扔竹。
控方又指出,將會有涉及十五名被告的兩宗案件,稍後由九龍城法院轉至區院處理。
案件編號:DCCC 7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