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組織質疑「缺乏醫德」

【本報訊】耳鼻喉專科醫生李國祥兩度拒絕為一名愛滋病帶菌者施手術,令當事人感到遭受殘疾歧視。有醫生指,身為醫護人員,不應因為病人患有愛滋病或是帶菌者便拒絕進行診治,而是應自行採取保護措施。有病人組織認為,若醫生知道病人患有愛滋病或帶菌而拒絕進行治療,就是缺乏醫德,亦構成殘疾歧視。有支援愛滋病人組織則希望專業醫護不應歧視及標籤他們。

醫生:應自行採取保護措施

家庭醫生鄭志文不評論個案,但指根據守則,醫生不可因病人患上愛滋病或是帶菌者,及患有其他傳染病而拒絕診治,而是只能在超越自己能力範圍或擔心受自己情緒影響,未能為病人作出適當治療時,才可拒絕診治,且必須要作出轉介及向病人詳細講解原因。

鄭又謂,病人求診時能說出自己的病歷當然最好,但醫生經常會接觸各種傳染病患者,包括愛滋病,而一般「握手」、「食飯」的接觸,是不會受到感染,毋須過分憂慮,但若要進行手術,則由於有可能經血液傳染,故必須要採取保護措施,如保護袍、手套及口罩等,與一般手術用的保護衣物無異。

患者照完X光 醫護「係咁抹」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若站在病人的立場,醫生稱因醫院沒有手術床而取消手術,其後發現並無其事,「如果咁樣都唔算殘疾歧視,我諗唔到有第二個原因點解個醫生唔幫佢做手術?」彭認為若醫生因病人是愛滋病帶菌者而拒絕作出治療,是缺乏醫德。

彭又謂,過去曾接獲愛滋病患者求助,指遭到醫護人員歧視,於照X光時會排到全日最後一位,照完後會用消毒藥水「係咁抹」,當病人問醫護人員為何要排到最後,對方即時說:「你知你嗰個係咩病嚟o架啦」,令病人感到難受。

香港愛滋病基金會總幹事劉婉雯表示,自八四年有紀錄以來,本港現時約有七千八百名愛滋感染者(帶菌者),基金會對於個別醫生的行為不作評論,但絕不容許及不樂意看見有感染者被歧視及標籤,亦希望社群包括專業的醫護人員不應歧視及標籤感染者。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