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在港鐵沙田站內涉嫌襲擊港人母女案昨於沙田法院續審,控方傳召該名女兒作供,她指被告當時「助跑式」向她們直衝「好似有硬物撞埋嚟咁」,把她母親推跌「大字形撻落地」後,又扯她的頭髮及用拳頭「鋤」她眼及額。辯方反指是女兒挑釁及毆打被告在先,她否認。庭上證據並揭露當時後腦着地受傷的母親,早於一一年已有臉部痙攣,腦內科醫生供稱今次重創可令對方痙攣惡化,但醫生確認她事後並無「腦中風」。
被告黃玉鳳(廿七歲)被控今年五月九日在沙田站分別嚴重傷害事主林月芬(五十五歲)及襲擊另一事主劉君媚(廿八歲)。林月芬昨繼續受辯方盤問,她同意自一一年起其左臉及左眼簾已現輕微痙攣,但指事發受傷後,痙攣更嚴重,「間中嘴歪,連個鼻都有啲跳動」,又影響其語言表達能力,不時令她難過落淚。由於腰部受傷,她需要用拐杖輔助步行,否則會跌倒。
劉君媚則供稱,當日因雙方家庭的兒童在商場有碰撞而爭執,之後雙方再遇,被告及其丈夫遂撞她的肩膀,劉曾用手機拍攝對方。後來被告突然衝過來伸手推她與母親,劉形容被告力度之大「好似有硬物撞埋嚟咁」,令母被推跌後腦着地,發出巨響。劉見狀,伸手捉拿被告,反遭被告扯髮及用拳頭和手上「硬物」襲她眼額。被告一家之後逃入港鐵站內,被職員截住。
辯方盤問時反指劉挑釁及毆打被告在先,並在被告身上留下抓痕,令被告需要自衞,質疑劉虛構及誇大證供,劉君媚不同意。
為林月芬撰寫醫療報告的腦內科醫生區穎芝供稱,林受襲後其後腦位置「起瘤」直徑約三厘米長,後腦受撞擊可能引起多種後遺症,例如失語、失憶等。不過區認為,林臉部痙攣與本案無關,但可能令痙攣加劇。另外,急症室醫生初時診斷林出現腦中風,但區認為林的個案並非腦中風。
被告及親友昨離開法院時,繼續遭數名旁聽人士「狙擊」咒罵,警員則在遠處監視過程。
案件編號:STCC 165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