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申按揭及釘契業主控告財仔

【本報訊】騙徒冒認物業業主向財務公司申請二按,直至業主收到追錢信件,始驚覺物業遭人盜按,物業亦遭「釘契」。案中受害業主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財務公司在清楚得知他是遭人冒充後,仍拒絕為他向土地註冊處,註銷物業的按揭押記,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聲明有關押記是無效並需予撤銷;業主更指事件是財務公司疏忽引致,要求對方賠償,但未有述及金額。

拒向土地註冊處註銷押記

原告葉建君(譯音),被告富盈財務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與妻聯權擁有天后金龍臺乘龍閣一個物業連車位,原告今年三月初收到被告來函,向他追討按揭貸款,令他感驚訝。翌日他即往土地註冊處查冊,發現有人在去年十二月,冒認他申請將物業業權分成兩半,並同日用原告的一半業權登記按揭押記。原告隨即報警,並在被告安排下,與負責有關按揭的律師行代表對質。律師行人員與原告見面後確認,原告並非之前來申請按揭的人士。

原告指稱,他被騙徒冒充按樓,是因被告沒有核實清楚騙徒身份、以及在準備按揭文件時疏忽所致,故有關按揭文件屬完全無效。不過,被告明知如此,事後仍拒絕向土地註冊處註銷有關押記。

案件編號:HCA 218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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