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救世軍在其深井青山公路地段的總指揮宿舍旁邊,安裝鐵閘霸佔政府土地後,其毗鄰地段的業主聲稱出入通道受阻為由,興訟高院要求救世軍「搬閘」。救世軍雖然在案件開審前拆除原來的鐵閘和搬予另一處,但未能平息鄰地業主的不滿。該案於前年在高院審結,主審暫委法官潘兆童考慮兩年後,昨日頒下判詞,裁定新裝的鐵閘仍阻礙了對方的出入通道,違反地契條款,下令救世軍拆除新裝的鐵閘和支付訟費。
法官指,原告正寧投資有限公司與被告救世軍,雙方關係原本和睦,並曾經研究合作發展涉案土地,但後來雙方反目。法官接納被告是為了防止流狼狗和野豬入侵,以及想阻止非法泊車,才安裝鐵閘;而被告新裝的鐵閘也是在自己土地範圍之內。惟法官指出,地契條款訂明毗鄰土地的業主,亦即原告可享有一條暢通無阻的出入通道,該新裝的鐵閘阻礙了原告的出入通道,儘管原告可以用鎖匙或自動裝置打開該鐵閘,但已不算「暢通無阻」,損害原告的權利。
案件編號:HCA 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