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方質疑聞女被打無即時返港 母:受刺激頭暈入院兩日

【本報訊】健身界名人鄭家達,其同為健身教練的卅八歲胞弟鄭家威,涉於一一至一三年間摑打及恐嚇前女友案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分別傳召女事主X的母親及鋼琴女教師作供,二人均指曾聽過X遭被告打的事。辯方質疑X母聲稱接到被告來電告知,而得悉女兒被打後,身處內地的X母卻不回港,又不向在港親友尋求協助。X母解釋,因自己聽到此消息後受刺激致頭暈入院,而未能即時返港。

X於一四年四月五日第三度被襲當日,X母指她去了內地拜山,惟接獲被告來電告知後,她受刺激引致耳水不平衡而入院兩日,直至同月七日才回港。

無向親戚求助「唔想畀人知」

又因恐怕丈夫生氣,至今無向丈夫透露女兒受襲的事,「個女畀人打,仲講畀佢(丈夫)知?佢發得火嚟唔知點!」。X母又指,沒想過把事告知在港的親朋戚友,因覺得這是家醜,「唔想畀人知」,且當時她思維「亂晒龍」,故沒想過尋求他人協助。

辯方卻質疑X母不回港,只因為了度假而非不適;又指被告當日無在電話內說過打X,或恐嚇會打死X等話。X母不同意,堅持被告有說過該些話,並指聽完被告的來電後,令她擔心得「成晚都無瞓過」。

X的鋼琴教師則供稱,四月五日早上接獲X來電,X「喊晒口」問可否去她家,她答允,X其後與被告姊姊一起前來,X並向鋼琴教師指曾遭被告毆打。案件周五續訊。

案件編號:DCCC 26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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