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生甩強姦罪非禮成立

廿一歲男生鄺善麒於兩年前兩度在時鐘酒店涉嫌非禮及強姦女友案,五女二男陪審團在高院經過近十七小時的退庭商議,昨日晚上終達成裁決。他們一致裁定被告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名不成立,但另一項非禮則以六對一大比數裁定罪名成立,一直獲准保釋的被告,亦需即時收押看管,法官將案押後至八月卅一日始聽取辯方求情。被告與家人聞判後情緒激動,聲言被屈,被告父親表明會提出上訴。

被告鄺善麒原被控在一四年四月十七日於旺角一間時鐘酒店內非禮女事主X(現約廿歲);另於一四年六月三日,在旺角另一時鐘酒店內強姦和非禮X。現時被裁定罪成的非禮罪,則是發生在六月三日那次。

據X之前的庭上證供指,當時被告除了跟她性交外,還以告知她家人二人拍拖一事作脅,逼X讓被告指插下陰,之後要X再替被告口交。X更稱在口交期間因作嘔而停止,被告不悅,要她跪地道歉才讓她離開。而當日非禮的情節,部分遭被告用手機拍下,片段最終被檢取並呈堂作控方證據。

被告及家人在得悉首兩項控罪不成立後,本來滿心歡喜「迎接」最後一項非禮罪的裁決,惟該罪卻被裁定罪成,他們的心情瞬即逆轉,被告跟父母及外婆都泣不成聲。

至散庭後,被告被押入囚室前,跟家人話別,各人開始情緒激動,長輩們甚擔心被告,一直叫着:「阿B你唔好呀」,又拉着他的外套要他拿出衣袋內所有東西代為保管。被告邊說「你哋唔好理我呀」邊企圖掙脫,直至懲教員表示不會讓他帶任何物品進入監房,家人才稍為放心。

父忿忿不平擬提出上訴

被告外婆又不停喊冤,指摘X說謊之餘,又說被告是受到對方引誘,被告父親則忿忿不平表示:「年輕男女嘅事可以搞成咁樣」,並即時與律師商討上訴事宜。

案件編號:HCCC 25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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