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台男主持鄭永健於去年區議會選舉前,涉嫌利誘多個本土派政團在指定選區參選,鄭與兩名本土派人士事後被控串謀選舉舞弊及選舉舞弊等共十三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鄭昨日繼續自辯,控方對聲稱在澳洲國立大學取得學位的鄭的學歷有質疑:「如果話(在大學網站)搵唔到你個名,你會有乜反應?」鄭略帶激動回應說:「無可能,我交咗咁多學費,有大學證書。」
控方又盤問鄭在哪一機構取得「政策分析師」資格,鄭答說只記得機構的英文縮寫「VETASS」,但不知機構全名。此外,對於鄭早前供稱有人招攬他,代政黨出選區議會,次被告顧家豪的大律師盤問鄭時問及是甚麼政黨。鄭回應是工聯會一名陸先生聯絡他,但陸未有表明代表哪個政黨出選。
報稱任職侍應的卅一歲首被告鄭永健,被控八項選舉舞弊罪及四項同為選舉舞弊罪的交替罪。鄭與顧家豪(裝修工人,卅二歲)和陳建隆(商人,卅七歲)又同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罪。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