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樓價高企,部分港人選擇海外置業投資放租,近年出現相關的糾紛個案有增無減,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投資者,香港監管機構無權規管海外交易,「隔山買牛」萬一出現問題,未必如投資本地物業一樣得到保障。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指出,近年部分港人投資海外物業並非單純一買一賣,而是集體投資計劃,受證監會規管,須由香港持牌中介人銷售。消委會提醒該類投資項目,投資者不如本港置業般擁有物業的日常控制權,而由營運者統一代理,而所得的租金收入不一定來自投資者所擁有的單位,而是匯集整幢物業的收入後再分派。不過,由於物業位於海外,證監會在規管上存在很大限制,未必可提供協助,呼籲市民認清風險。